核心提示
“感谢党和政府送来的温暖!感谢检察院,谢谢你们的帮助!”司法救助申请人苑某某和唐某某来到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办案人:刘子凡
职务:台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今年7月,我院首次办理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因电信诈骗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案件。及时依法向无法获取有效赔偿且生活面临窘迫困难的两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地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同时验证了,台安县检察院各部门通力合作、充分联动工作机制的优越性。
2024年1月,我县居民唐某某和苑某某分别遭受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佯装两位受害人的外孙,骗取二人养老钱11万元。我院第一检察部在工作中发现唐某某和苑某某系农村户口,且均未得到犯罪嫌疑人返还的非法所得或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情形,遂将线索移送我院第五检察部。
“这些可都是爹妈的养老钱啊!因为这件事着急上火都得了好几场病了,我们都不敢在他们面前提这件事,这钱可是他们的命根子!”唐某某和苑某某的子女向我们走访的检察官说道。
我院第五检察部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唐某某患有脑血栓疾病,后续仍需治疗,其妻子患有糖尿病,需长期服药,两人均无劳动能力;苑某某为退伍军人,其妻子为残疾人(四级),两人均患有脑血栓疾病,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全靠有限的积蓄维持。两位受害人在得知受骗后精神受到严重打击,身体每况愈下,致使原本就拮据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因案致贫。
我院第五检察部经过询问、走访、调查、审查认定:“唐某某和苑某某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考虑到两位受害人住在农村且行动不便,立即上门指导唐某某和苑某某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准备司法救助材料。以最快的速度启动了救助程序后,我院与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依照优待退役军人及家属的原则,对苑某某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撑好司法保护的暖心伞。
7月25日,我院再次来到两位老人家中,分别向唐某某和苑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和慰问品,同时对两位老人开展心理疏导和亲情关怀,帮他们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生活。今年以来,我院秉持“主动、高效、温暖、有力”的办案理念,以领导干部接访办信“百千万”工程为牵引,积极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主动履职+精准帮扶+多元救助”的模式,努力将“救急救困”的司法关怀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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