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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消失身份 化解继承难题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近日,在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丁秋(化名,丁洋姐姐)的陪同下,88岁的丁福生(化名)终于从银行取出了儿子丁洋(化名)生前遗留在个人账户内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30.3万元。

  

  办案人:刘铁兵

  职务:新民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2021年8月,丁洋因意外离世,其个人银行账户内遗留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成了丁福生和丁秋的一块“心病”。由于丁洋生前没有户口,去世后死亡证明也被延误,丁福生无法证明自己与丁洋的父子关系,无法继承丁洋的遗产。三年来,老人丁福生与女儿丁秋多方奔走,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今年4月,走投无路的丁福生、丁秋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我院寻求帮助。

  听了介绍,我们发现这是一起非涉检信访案件,按规定本可不予受理,但考虑到此案涉及户籍管理及遗产继承,有可能存在相关单位履职不到位损害民生权益的问题,我们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汇报。几天后,沈阳市检察院接待了丁福生和丁秋。

  “1995年我弟弟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工作,当时因为在新民市内没有房子落不了户,又不想回农村,后来(迁出的)户口过期了,他就成了‘黑户’……”

  “一直到人没了,他都没有二代身份证,外出住不了旅馆,多少次都只能睡在大街上……”

  “活着时候自己的工资取不出来,‘走了’以后,我证明不了父子关系,他留下的钱我也取不出来……”头发花白的丁福生和丁秋说。

  听完信访人的介绍,接访领导要求市县两级院一体履职,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户口遗失、死亡证明延误等问题开展走访调查,努力帮助群众化解遗产继承难题,以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

  我们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决定从信访人反映的户口问题着手。办案组先后到新民市公安局、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以及丁洋生前居住地的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多家单位走访,均未查到丁洋的户籍及相关资料。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一个念头闪过——“丁洋参加过高考,当年的报考档案中或许有户籍材料!”我们立即赶往教育局,果然在档案室中找到了丁洋的户口证明。公安机关据此出具了证明材料。丁福生与丁洋的父子关系得到了确认。一周后,经检察机关协调,家属提供了相关材料,公安机关为丁洋补办了死亡证明。

  5月27日,我们陪同丁福生来到新民市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考虑到丁福生身体不好、长期需要服药及家庭困难实际情况,我们为他申请了公证费用减免。一周后,遗产公证完成,困扰这个家庭多年的难题终于化解。6月1日,在我们的陪同下,丁福生来到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领取了丁洋的抚恤金及丧葬费79000元,并办理了遗属补贴手续。后续,丁福生每月可以领取260元的遗属补贴。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3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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