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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取服务费 构成欺诈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在房屋租赁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网络平台上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问题也日益凸显,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浏览租房信息,低价房源诱人

  

  前不久,肖某通过“58本地”App浏览租房信息时,被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套出租房屋信息吸引。该房源信息标注的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引起了肖某的极大兴趣。

  

  肖某多次向某中介公司询问该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均得到肯定性的回复,对方表示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可随时看房。肖某便委托朋友前往登记,并按要求支付了“带看费”490元。带看房屋不符,带看费用不退

  

  然而,当肖某前往看房时,某中介公司却告知该房源已被出租,坚持带其看另一处出租房屋。肖某发现带看的房屋租价与发布的房源信息存在显著差异,租价明显高于预期。

  

  鉴于房源信息的虚假性,肖某拒绝租赁该房屋,并要求某中介公司退还“带看费”。但是,某中介公司拒绝退还费用,坚称已提供带看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肖某使用另一个账号登录“58本地”App,再次查看到原出租房源信息。肖某询问客服该房屋是否可租,客服回复该房源仍处于可租状态。

  

  鉴于某中介公司的欺诈行为,肖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肖某提起诉讼,要求某中介公司退还“带看费”并按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某中介公司通过发布虚假低价出租房源吸引网络流量,骗取客户支付“带看费”,并诱导客户进行其他租房消费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某中介公司退还肖某490元,并赔偿肖某1470元。

  

  法官提醒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肖某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维权的典范。它警示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诚信经营,不得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要保持警惕,注意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罗江南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628/2885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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