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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国际快递获取毒品案件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毒品有害身心健康人尽皆知,但有些不法分子却试图通过海外邮寄方式侥幸让毒品进入国内。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场看似普通的跨境邮寄,却让当事人深陷毒品犯罪的泥淖。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国际快递获取毒品案件,被告人判处走私毒品罪并处罚金。

  谢某(女)通过社交媒体与在海外的同案人唐某(男,已另案处理)约定,由唐某以快递的方式把含有大麻成分的糖果邮寄至谢某的住址。

  不久,快递到达国内,在谢某查收装有大麻成分糖果的包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其中一包净重为 342.48 克的糖果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荔湾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谢某明知包裹中的糖果含有毒品成分,仍从境外邮寄至国内并签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走私毒品罪。

  法院遂判决被告人谢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赵丹表示,随着国际上一些国家或地区将大麻合法化,大麻的滥用进一步加剧,随之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大麻衍生品,如本案所涉及的含大麻成分的糖果。这些衍生品的毒品属性相对更加隐蔽,也更加难以发现,更容易被人走私、贩卖、运输、持有等;同时,像本案被告人使用国内外互联网通讯工具进行联络,通过国际邮递形式进行运送,大大增加了犯罪的查处难度,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对该类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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