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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家暴孩子“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家暴父亲伤害亲子

  “一老一幼”牵动亿万家庭,关乎百姓福祉。2月,建昌县检察院未检办案检察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姜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该案有未成年受害人姜某宇司法救助线索,遂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给该院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

  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查明,未成年被害人姜某宇系某小学学生,其父母离异,与读高中的姐姐一起由犯罪嫌疑人(父亲)姜某抚养。姜某常年家暴,2022年12月,姜某宇被其父亲姜某用铁锹、木棒、铁棍打伤。姜某宇的母亲张某紧急将其送医,花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余元。而张某本身患病,仅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只能借钱支付上述费用。姜某宇亦在尚未痊愈的情况下被迫提前出院。姜某宇经司法鉴定为全身两处轻伤二级。

  后续治疗难以为继

  案发后,姜某宇和姐姐被母亲张某接到身边共同生活。两个孩子,一个正在读高中,一个受伤,特别是被害人姜某宇不仅身体尚未痊愈,精神也受到了严重创伤,后续仍需要进行身体及心理的康复治疗,张某已无力负担,且犯罪嫌疑人姜某未给予任何经济赔偿,抚养两个孩子使张某的生活更加困苦。

  检察送上万元救助金

  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姜某宇家庭及村委会,多方核实了解情况,于2月28日为救助申请人姜某宇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3月3日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报告,随后,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近日,检察官为姜某宇送上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回响

  “这是我们检察机关为你们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希望能够帮助你们渡过眼下的难关,我们还在想办法为你们争取更多的帮助。”日前,当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朝霞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未成年受害人姜某宇及其母亲张某手中时,张某翕动着嘴唇,哽咽着表达感激之情。王朝霞抚摸着姜某宇头部的伤疤,满眼的心疼。

  建昌县检察院检察官上门调查。

  检察官上门调查。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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