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丹东市振安区人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化解了曾某和4名子女遗产纠纷,保住了亲情。
曾某的丈夫徐某某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约定其死后,夫妻共有房屋中徐某某所有的部分由妻子曾某继承,徐某某去世后,4个儿女均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办理变更登记,故曾某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涉案房屋属于徐某某部分的份额由曾某继承。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且鉴于当事人的亲情纠葛,如果避免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安定更为妥帖,遂建议原告申请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帮助。
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分别着手联系当事人,经了解,死者在设立口头遗嘱时亲友均在场,本案是因继承遗产而引发的典型家庭纠纷,继承人数众多且分居各地纷争已久,办理难度很大。调解员依据4个儿女的实际情况从法理和情理上做了细致充分的说明,明确法律责任。调解员耐心、坚持不懈地做几名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向当事人详细解读了民法典有关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经过连续3次调解,终于消除了曾某与4个儿女之间的矛盾与误解,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
振安区司法局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庭所共建”机制,广泛开展诉调对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优势互补,在预防矛盾风险源头、前端化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持续发力,将司法为民延伸到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下一篇:法援中心高校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