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司法局坚定践行复议为民初心使命,多方联动,凝聚合力,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模式。
前不久,庄某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大连市司法局坚持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挺在前面,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并且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与当事人属地司法所联动调解、共同发力的新模式。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到普兰店区司法局太平司法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市区两级司法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讲解案情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当场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市级机关与区级机关联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联动,能够多层次、多维度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大连市司法局将行政复议调解模式作为化解争议“前哨站”和“隔离带”,坚持在查清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争议化解端口前移。对有化解基础的行政争议,在现场接待、电话接听以及发出补正通知等环节通过释法说理、疏导劝解、协调协商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推动案前化解一批行政争议。二是借力化解争议。在复议审查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对有化解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参与化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三是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区市县司法局派出司法所人民调解的工作优势,合力化解当地行政机关涉及的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在审前和审理中共调解结案45件,调解率达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