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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十项新举促审批服务提档加速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开展‘审批窗口+’服务、‘提醒服务’,进一步增加集中审批频次服务……”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司法厅牢固树立“护发展就是抓发展”意识,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出十项新举措,让审批服务再优化、再升级。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十项新举措为:

  一是开展“审批窗口+”服务,即开展“审批窗口+单位+人员”三点联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提前深入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了解服务需求,咨询答疑,现场指导培训等,解决审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堵点,主动提速赋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死角。

  二是开展“提醒服务”,各地全面梳理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许可情况,对年内需办理延续登记的以电话通知、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主动提供“提醒服务”,避免超时提交延续申请,影响业务办理。

  三是进一步增加集中审批频次服务,律师专(兼)职执业许可事项,由一年集中办理两次增加到每季度办理一次,同时,实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可随时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深入推进省级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不断提高网络使用成熟度、流畅度,根据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增加系统使用满意度。

  五是积极做好“综合窗口”审批事项的全流程业务管理工作,包括前台支撑、业务指导、数据调用、受理审核、事项审批、咨询服务,增进体验式服务。

  六是增加“即来即办”“全省通办”审批事项,“即来即办”事项达到全系统审批事项的50%以上,省、市“全省通办”实现全覆盖。

  七是增加“容缺受理”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审批事项达到全系统的审批事项的50%以上,方便办事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

  八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以承诺制替代现场核验,将“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律师执业许可”“律师省内变更执业机构许可”等审批事项中的8个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一步梳理完善,进一步减证便民。

  九是梳理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工作政务数据资源需求清单》,积极协商省营商环境建设局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或核验方式精简申报材料,可通过数据核验和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十是不断完善网上服务指南,及时编制《辽宁省司法厅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动态调整审批服务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省市一致,达到“三级十四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8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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