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软环境,今年以来,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分两批次公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31项、第二批91项),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打造“无难事,不求人,江西深圳 康乐办”营商品牌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由于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一般较为原则、不易操作,实践中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在适用的时候经常存在“顾虑”,影响了免罚规定的适用。因此,在对“免罚”清单的审核中,南康区司法局着重从轻微违法行为的范围、适用条件以及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操作执行和当事人进行行为预判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在免罚清单的适用原则把关上,遵循新行政处罚法“从旧兼从轻”的适用规则,对施行以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尚未作出处理决定且符合“免罚”清单中规定的不予处罚条件的,适用“免罚”清单。 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出台以来,南康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宽严相济,对符合“免罚”清单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在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程序和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依法执法、程序正当、严格审慎。 据统计,截至2022年8月底,南康区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7573起案件,500余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众多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团体均对免罚清单制度表示了赞赏;与此同时,免罚清单也推动了企业主动提升守法合规意识。不少基层执法单位也反映,实施“免罚清单”后,在执法过程中感受到了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遇到的抵触减少了,企业更愿意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在监管领域内逐步显现出良性互动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