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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为民——行政复议替25位农民工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30日,在于都县行政复议中心听证调解室内,一起涉及25个农民工欠薪的行政复议案经过多次调解,公司与农民工代表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历时1年农民工终于讨回全部工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协议签订当日,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应邀到场参与。

  【案情介绍】去年8月,某建设集团公司将其承揽工程的后期保洁服务发包给了某家政公司负责,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之后,某家政公司先后聘请了何某、钟某等25位农民工从事该项目保洁工作。项目完工后,农民工却未拿工资,于是在今年1月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该家政公司,县人社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将该项目的家政公司与建设集团公司均列为支付主体,责令5日内全额支付工资4万多元。之后,两公司却未履行支付义务,该家政公司还变更了公司名称,建设集团公司不服该处理决定,以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该案的承办人员阅过案卷后认为:农民工辛辛苦苦干活,快1年了还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无论多难,都要争取在行政复议阶段处理好,而农民工最快拿到工资的方式就是调解。

  为做好调解工作,帮助农民工尽快讨回工资,该案承办人员与两个公司积极沟通进行释法说理、与农民工面对面交流听取诉求,经过多次协调,建设集团公司与家政公司终于同意按比例承担农民工工资,欠薪1年的农民工终于如偿拿回4万多元的工资。该案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了争议,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温馨提醒】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法定义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902/2022090243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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