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司法局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深入推进与派出所、法庭手拉手,“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将诉源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当地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联动模式的基础上,组建由退休干部、老党员、乡贤达人组成特邀调解队伍,适时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形成“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纠纷治理共同体,真正体现司法所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不上交”。如近日,丰林司法所诉前与黄㛚法庭、派出所联合化解涉企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在这起纠纷中,死者系德安某生产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公司聘请的务工人员,8月10日上午,其在清理厂区卫生时翻越栏杆到人工池塘打水以致失足溺亡。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法庭一同前往纠纷所在企业,并邀请相关负责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进行现场指导调解,从法律规定方面着手,以情理法理分析对双方进行劝导,详细讲解法律知识,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一场纠纷,未经诉讼程序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源头上得到了化解,有效地降低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促进了和谐稳定。 “联动联调+司法确认”模式,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审判资源,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高效便捷,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诉源治理协调共进,获得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减压增效的双赢效果。 下一步,德安县司法局将积极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人民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更优更实的举措为人民群众化纠纷、解难题,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