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错不在孩子,但最大的受害者确是孩子,而之后的抚养权纠纷上,更是交织着法与情的亲情理论纠缠,也是法院执行中的一大难题。近日玛沁法院执行干警,用爱意和善意成功化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让孩子拥爱回家。
申请人肉某与被执行人才某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确认恋爱关系并办理结婚登记。2014年12 月生得长女、2016年9月生得长子,但由于婚姻感情基础不牢固,才某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判定长女随母亲才某生活,长子尼某随父亲肉某生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才某不愿将长子尼某交由申请人肉某抚养,原因是长子尼某自出生起就一直跟随其母亲生活,与父亲肉某并没有过多的感情。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因双方当事人都是残疾人,如果简单地进行强制执行,势必会对孩子的身心和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执行调解室进行调解。执行干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执行材料并了解相关案情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态度坚决,互不相认。灯不挑不亮,理不辨不明,执行干警一方面做申请人安抚工作,一方面疏导被执行人抵触心理,努力使双方当事人相互沟通、相互理解。执行干警在征询孩子意见的同时,一遍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最大限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表示以孩子的成长为重,申请执行人肉某同意将婚生长子尼某交付其母亲才某抚养,并每月给与相应的抚养费。
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当父母的婚姻出现裂缝无法修复时,应当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等问题,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该案的顺利执结,是玛沁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不仅体现出司法力度更体现出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