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甘德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该案由甘德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甘德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征得被告人祁某某同意后,该案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合议庭切实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项要求,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细致、秩序井然,合议庭综合评议双方意见,认为被告人祁某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祁某某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院院长开庭审理案件,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让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既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是提升案件质效、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具体实践。“两长”主持庭审和出庭支持公诉,在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篇:玛沁法院善意执行 让孩子拥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