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检察院与泉州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该《意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理念,包含了消防领域行刑衔接、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消防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三项协作内容,明确了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项工作和联合培训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方工作责任。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消防安全领域治理能力,促进消防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工作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法治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在《意见》签署现场,双方就消防安全工作思路、今后协作配合深入交流研讨,在通过检消协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等方面达成共识。(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潘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