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既然为邻里关系,更应该互助互谅呀…”承办法官的柔声劝说,让双方当事人频频点头。11月1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采用“细心调查+悉心感化”的调解方式,诉前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 据悉,被告韩某与原告齐某系邻里关系。韩某曾开办一家小型加工门店,齐某向该门店入股1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其后,韩某因经营亏损将门店关闭,但其一直未向齐某退还1万元入股金,齐某经催讨无效后提起诉讼。受理起诉后,经立案庭初步调查,双方对案件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被告韩某表示目前经济紧张且家庭存在困难,其已经将门店出租,提出每月拿出部分租金分批还清该1万元。 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情况和解纷经验,在做好判前释法析理的同时确定调解计划。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韩某陈述的情况进行了细心调查,详细核实其所述是否属实,并认真核算其所获租金在扣减生活开销后可用于还款的实际金额。全面掌握情况后,承办法官将案结人和作为目标,从双方的邻里关系入手,从情理角度悉心感化双方相互理解并积极组织协商。 经过连续两日的耐心调处,双方对承办法官的用心劝导和解纷建议一致给予认可。18日下午,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韩某当场向齐某先行兑付2000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案件得到快速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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