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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检察院:闽江源头的不懈坚守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彭冬晴

  闽山苍苍,闽水泱泱,白石顶上见曙光,濉溪河畔莲绽放。在建宁这个“闽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毛主席曾吟出“赣水苍茫闽山碧,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光辉诗篇。走出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沿着濉溪可步行到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旧址,一路聆听红色精神在这里留存、为民初心从这里延续的故事。

  
建宁县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入村扶贫

  不放弃任何一位群众

  1988年,建宁县检察院检察官朱福生跟着当时的副检察长廖承到建宁县偏远扶贫村,就检察院与该村建立扶贫挂钩点的相关事宜进行对接交流,确认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治安的工作目标。

  然而,在深入群众、收集民情民意过程中,朱福生在村民口中得知一条消息:30年前,村民宁某莫名人间蒸发。众说纷纭间,朱福生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原来,劳改释放的宁某因为害怕再次被判刑,故躲进深山,至今生死未卜。

  秉持着既是扶贫,就不应该放弃任何一位群众的理念,朱福生跋山涉水,徒步至最近的法庭,向法官了解党中央关于此类人员的政策,确认一律不予追究后,利用各种形式在村里开展法治宣传。普通话方言齐上阵,把文件完整地念给大家听,不断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同时,朱福生与宁某的亲属谈心拉家常,打消他们的顾虑。

  确认宁某尚在世后,朱福生在村民大会上明确表示希望宁某早日结束隐居生活,出来做个堂堂正正的公民,为这个隐居游子铺好回家之路。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朱福生刚踏进村子,一大群村民便簇拥着一位老人来到他跟前,“谢谢检察官,让我得以重见天日!”老人宁某流着泪感谢道。

  检察便民

  把“致公惟民”放在首位

  1998年,建宁县检察院“96100”举报电话开通。作为移动宣传的“今生”——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于2018年12月18日启用,“全天候”走好检察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9年11月,10余名农户及其家属站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中,饱经风霜的脸上透着被骗的无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安抚众人的情绪,并将收集到的材料移送至公诉科。

  原来,这些农户都是马元村的村民,以种植水稻为生。2018年7月,该村亲民种子合作社总经理张某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低于市场行情的进口农药,并将部分发给该村村民,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本该是增产丰收的好消息,可等待他们的却是喷洒后的减产和绝收。2019年6月,被告人应某在江苏省沭阳县被抓获。

  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林小张考虑到应某是在校大学生,是初犯,且认罪认罚,遂将当事人双方约到办公室,促成被告人应某与被害人张某和解。应某的母亲单某代其赔偿张某各类损失共计22.6万元,张某及亲民种子合作社也出具谅解书。最终,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10余名农户也得到相应赔偿。

  “我们的院训把‘致公惟民’放在首位,目的就是要我们为群众考虑。如何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一直努力的方向。”林小张如是说。

  司法救助

  帮助被害人摆脱生活困境

  2019年,最高检党组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完善机构组织体系,健全检察权行使方式,驱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速运转,驶入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高速公路。

  建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小英把司法救助作为工作重点,2022年,在办理一起强奸案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小红(化名)患有精神发育迟滞,遭受伤害后身体和精神状况每况愈下,生活不能自理。小红的父母身为普通农民,不仅要背负高额的医疗费用,还要照顾女儿的起居,生活陷入困难。

  吴小英向村委会、医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小红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为其发放救助金5万元。

  发放司法救助金当天,看着眼前这个神情极度紧张、身体蜷缩成一团的女孩,吴小英感到无比心酸。她放缓行动坐在小红面前,柔声道:“不要害怕,我们是来帮助你的。”小红放下心中戒备,情绪逐渐平稳。

  与民同行,向民而行。为最大限度拓宽救助线索来源渠道,近年来,建宁县检察院与县民政、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切实、精准的多元救助,实现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的转变。在共同努力下,共为11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1.56万元。

  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是一代代检察人的青春岁月,是一代代检察人的不忘初心,是一代代检察人的不懈坚守。薪火相传,初心不改,如今,建宁县检察院新一届班子接过检察事业的接力棒,继续践行着为民初心……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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