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漳浦县检察院突破书面审查的局限性,打破“就案办案”思维,就办理的案件主动联合公安机关深入案发现场实地调查。
当天,漳浦县检察院通过面对面听取当事人及证人的陈述、现场走访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案发地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关案件细节,主动收集、直接接触各种证据。同时,就案件事实、证据、疑点等与侦查人员深入探讨和研究,不断增加办案的亲身感受,深化对案件事实的理解,努力还原事实真相,切实把事实调查清、把问题核实准、把法律适用对。 (何伟丽 邱雨虹)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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