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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横跨”三省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一起“横跨”三省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判决书没用上,法官为何说“值得 ”

  

  “为了真正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又缩短纠纷在院时间,法官常常会做判决和调解两手准备,有时可能是判决写了几千字,最后用不上。”阿坝县法院的田法官说。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许某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主,于2023年12月在四川省雅安市接到纪某运输一车人造大理石到新疆和田市的单子,货物价值64570元,许某签字确认货物完整无损后装车出发。车辆行驶至阿坝县时,遇前方有牦牛群过马路,许某紧急刹车,导致车厢内捆绑石材的绑带断裂,部分石材受惯性影响飞出车厢与地面发生碰撞,部分石材在车厢内相互碰撞导致碎裂受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许某全责。

  

  出发前,纪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货物运输基本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事发后,纪某即刻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委托鉴定评估,认定损失金额为51426.90元,受损原因为“挤压、碰撞”,但非因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拒绝赔偿。纪某向保险公司、许某索赔无果后,起诉至阿坝县法院。

  

  纪某在新疆,许某在山西,保险公司在江苏,为方便当事人沟通,本着实质性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的原则,田法官为三方当事人建起微信群进行调解。

  

  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聘请了律师,并各自向法官提交支持他们判决的类似案例,各说各的理,相互推诿,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田法官做好调解和判决两手准备,一边在微信群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劝解,告知许某违反了关于谨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但保险公司也未尽到提示说明的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边加班加点拟定了一份11页共5000字的判决书,对争议焦点内容进行详细分析、透彻说理。

  

  “这种情况,调解工作已经陷入僵局,一纸判决可以更快地让案件得到解决,却不一定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事结’,更无法让他们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这些,田法官决定再努力试试。他再次电话联系许某和保险公司进行劝导,耐心细致的进行说理,讲清如果法院作出判决各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田法官的多次沟通,保险公司同意赔付25000元,许某赔付30000元。

  

  至此,经过一个月的调解,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次写的判决书没用上,但是做到了裁判说理解‘法结’,说法明理化‘事结’,实实在在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还是很值得!”田法官说。

  

  阿坝县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820/290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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