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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景泰检察:以检察履职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甘肃政法网 作者:佚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大数据领域的新业态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也使得监管和维权成本增加,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以能动履职答好“民生试卷”。

  

  【案情回顾】

  

  “我是快递员,您有包裹到了。”基于如此耳熟能详的话术,被害人张某便通过了“骗子”包某某的微信验证。之后犯罪嫌疑人包某某利用犯罪团伙中刘某某提供的被害人张某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码)便对其展开了一系列“糖衣炮弹”和“周到”服务。犯罪嫌疑人包某某先是将张某拉进了一个兼职群,通过包某某的“耐心引导”,张某尝到了一些“甜头”获得了兼职返利,进而加深了对包某某的信任,殊不知在包某某热情服务的背后,正有一个陷阱等着张某。由于犯罪嫌疑人前期的铺垫,张某认为做任务真的可以赚到钱,因而给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4笔共计8000余元做任务,每次做完任务额度会相应增加,然而在一次任务过后张某想要提现却被告知无法提现,犯罪嫌疑人包某某让其继续转10000元完成任务才能提现返款,至此张某才大梦初醒,知道自己掉入了包某某等人设定的圈套。

  

  【检察履职】

  

  信息安全无小事,检察履职来守护。景泰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梳理证据,认定本案犯罪嫌疑人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同时,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追赃挽损,帮助被害人追回被骗款8千余元。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向该案被害人进行普法宣传,提醒被害人切勿轻信陌生人,提高警惕心理,谨防上当受骗。该案的成功办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护公益的双重效果。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实司法为民,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障力度,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创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说法】

  

  窃取他人信息数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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