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用力脚站牢,塌下身子弯下腰,以头拱地。
最高人民法院在两会工作报告中对“时代之需、人民之盼”作出回应: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情办好!
这个源于农耕时代的新时代宣召,是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有着浓浓的情、深深的理。
需要“头拱地”去办的,没有按部就班的事儿,都是“拦路虎”和“硬骨头”。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绝非易事;积案清理,直面破解更深层次的矛盾;整治顽瘴痼疾,没有久久为功“不好使”……
难题难事揪心事,不攻坚,不成事。必须敢于动真碰硬,下死力气,“拱”出一片新天地。
辽宁法院全面推出“有信必复”工作,效果很好。亲友之间发个信息都希望对方尽快回复,何况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百姓呢?说到底是要解释清楚明白,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是关乎民心的政治问题,就是“头拱地”也要办好。
总结经验就是:少讲空话套话,少讲客观原因,摸清底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头拱地”不是简单地把心一“横”,而是要把心一“恒”。
需带“三气”:有“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志气,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豪气,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
“头拱地”需要爆发力加耐力,见证的是执行力。要想成大器,就要“头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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