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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共利益 推动依法行政 湖北法院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3年9月,武汉市江岸区召开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受访单位供图)

  “司法建议很有帮助,以后我们处理这类纠纷心里有底了。”石首市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因农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而产生的纠纷案件明显增多。

  石首是粮食生产大县,农药问题对农民生产生活影响不小,怎样才能减少此类纠纷?

  法官调查对比发现,这类案件普遍存在证据难固定、因果关系难查明等情况,便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加强农业技术培训、鼓励农业专家参与纠纷调解等具体措施。很快,农业农村局回函表示将积极落实。

  抓前端,治未病。一纸司法建议,为预防类案纠纷打下基础。

  7月中旬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省法院依法能动履职,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容易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问题深挖根源,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持续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提供“司法智慧”。

  一纸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2023年底,巴东县出台《巴东县农村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从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宅基地分配管理、宅基地审批管理等方面详细作出规定,农民权益有了更多保障。

  这一办法的出台,是一份司法建议带来的契机。

  在村民熊某春、郑某伟诉巴东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一案中,巴东县法院审理发现,相关行政单位对职责分工存在分歧。

  为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巴东县法院及时向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督促各乡镇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切实落实四点司法建议,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巴东县政府积极回应,出台3条具体举措——

  将司法建议书转发至各相关部门,要求全县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自查整改,完善乡镇宅基地审批机制,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制定《巴东县农村宅基地及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工作责任、审批流程、政策规定及执法监管进一步明确;

  计划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赴12个乡镇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全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既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巴东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这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不仅要通过个案审判定分止争,更要为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单位提供精准建议和及时有效的决策参考,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数据显示,2023年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3份,反馈率达100%、建议采纳率100%。

  “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做实司法建议工作,强化对策建议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司法办案成果转化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力。”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办理典型一案,促进治理一片

  “建议探索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执法实践,例如违停使用短信通知及时移车免罚款等,推动违法停车管理人性化。”

  今年6月,黄石市铁山区市民陆某起诉当地交管部门,称自己买菜时找不到停车位,不得已停在路边,没过一会就被开了罚单,处罚前未收到任何提醒。

  法官认为,本案折射出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司法者、执法者应进一步提升柔性执法水平、优化停车管理政策,为交通“疏堵”更为群众“解忧”。

  为此,铁山区法院向交管部门发出《关于优化交通管理执法的司法建议书》,从执法目的、谦抑性执法、溯源治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帮助提升精细化执法水平。

  收到司法建议后,交管部门认真研究,回函称将开展教育培训,树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理念;推进停车惠民工作,进一步推进停车位规划建设;持续加强交通宣传,进一步实行人性化停车管理。

  办理典型一案,促进治理一片。当事人陆某的诉求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此后,交管部门联合城管等部门排查上报取缔不合理停车位30个,增划停车位170个;在辖区党委政府支持下,新建停车场、立体停车库项目稳步推进,新增110个停车位。陆某一案,实实在在推动了当地更大力度解决“停车难”问题。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和融入社会治理的见证,彰显着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坚定决心。”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它既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该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建议成果转化效率效果,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的功能,有效推动被诉行政机关强化工作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健全完善司法建议机制,形成府院间闭环式良性互动

  司法建议的提出,要求司法审判人员善于从审判实践中发现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根据综合治理问题涉及的行业、领域依规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这意味着,司法建议必须精确找出问题,且建议内容要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提出一份司法建议,需历经4个环节——

  首先,以“司法建议沟通论证”机制强化府院联动。

  “在司法建议发出前,我们会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由法院提请论证,区司法局和拟被建议单位共同参加,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论证或出具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再发出司法建议。”江岸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该院在全省首创“司法建议提请机制”,定期召开人大政协代表委员、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从案件之外主动征集司法建议工作线索,最大程度协助行政机关化解执法困境。

  司法建议发出后,江岸区法院按照“一建议一档案”原则进行归口管理,跟踪督促被建议单位在期限内回复并落实整改措施。不及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措施不具体的,由江岸区司法局进行催办、检查督促。

  目前,江岸区委政法委已将全区行政机关司法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行考核扣分制,增强司法建议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形成发放、转办、反馈、考核的闭环管理。

  经过落实整改,司法建议到底效果如何?江岸区法院积极探索党政支持的协调联动机制,在领导小组常态化联席会议上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区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工作整体情况,提出问题和不足,确定下一步工作方向。

  同时,为避免司法建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客观障碍无法落实的情况,江岸区法院专门设立“司法建议异议”机制。被建议单位可以就司法建议提出异议,规范并推动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良性互动。

  “经过4个环节提出的司法建议更加精准有效,对行政机关下一步决策更有参考价值。”江岸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自2023年6月省法院启动“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试点以来,该院制发的司法建议均被建议单位回复和采纳,有效推动了武汉市公积金中心强化公积金管理、江岸区民政局完善婚姻登记工作流程等,社会效果良好。

  (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胡锦明)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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