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境外电信诈骗集团首要分子彭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近年来娄底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件中第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电诈犯罪分子。 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彭某某伙同他人,组织多人偷越国(边)境至境外,先后设立四个虚假投资平台,通过微信向中国境内居民推介并引诱投资,实施诈骗,形成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四个虚假投资平台共骗取人民币1.3亿余元。为保证诈骗活动顺利实施,该集团还安排人员严加看管业务员,没收业务员身份证件、通讯工具,殴打、辱骂未完成任务和中途要求离开窝点的人员。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某某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彭某某退赔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该案现已判决生效。本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决心。 检察官提醒 1、境外不是淘金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在中国境外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特别是诈骗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终将被依法从严惩处。 2、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途径,谨防陷入虚假投资“陷阱”。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投资者幻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建立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低风险、高收益的虚假承诺,谨防从投资者变成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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