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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联动一体履职,帮5名农民工讨欠薪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你好高主任!我这边工资已经到账了,非常感谢你!”6月17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高猛收到一条微信。发微信的人是河南杞县籍民工王某,曾在南通市崇川区打工,这笔工资为7225元。至此,一起江苏、河南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联动助力“讨薪”案有了圆满结果。

  

  今年1月31日,崇川区检察院接到当地人社部门移送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的线索:来自河南杞县的王某等5名农民工,2023年经人介绍,在崇川区某酒店工程中做装修工作,该工程由南京某公司承建。工程结束后,南京某公司迟迟未支付王某等人的工资。后来,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介入下,总包单位以及分包人王某某、包工头张某共同向王某等5人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1月26日前支付工资8.5万余元。但到了截止日期,三方均未履行支付义务。

  受理该案后,崇川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第一时间和王某取得联系。检察官经了解得知,王某等5名农民工在未取得工资报酬的情况下,已返乡过年,数月劳作的辛苦钱未能拿到,心情十分焦急。同时,这5名农民工表示,由于异地维权成本高,他们更愿意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下在河南老家维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劳动监察大队提供的承诺书,其内容实质为工资欠条,该案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王某等5人既可以到被告所在的南京地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老家河南杞县的法院起诉。

  “这几个农民工兄弟虽然是外地人,却为崇川发展挥洒汗水,合法权益理应受同等保护。”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亚立即指派办案组对接杞县,尽快解决案件流转、管辖权争议等问题。考虑到王某等人缺乏举证和诉讼能力,办案检察官又帮助他们向区劳动监察大队调取了行政执法部门收集到的装修合同、询问笔录以及工资结算单据、承诺书等重要证据,并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证据移送给杞县检察院,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打破地域壁垒,夯实证据基础。经两地检察院联动协作,杞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法院在5日内对该案予以立案。

  

  

  

  这起案件的办理为跨区域协作、多元化探索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提供了样本。据悉,在近三年办理的涉农民工讨薪案中,崇川区检察院主动探索并完善欠薪长效治理机制,即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责任主体,刑事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共同配合的内部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借助支持起诉、异地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检察方式,共计为农民工讨回薪资300余万元,让农民工既安“薪”又倍感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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