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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银元”行骗四万余元,五台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 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随着各类网购平台、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网上购物、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潮流,网上出售的东西从衣食住行到古玩工艺品,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可也有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将骗局搬进了网络。近日,五台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网络售卖假银元的诈骗案,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情回放

  被告人陈某在淘宝上经营一家买卖银元的网店。2022年1月,其与被害人白某因在网店买卖银元结识。2022年2月份,陈某将明知为假的一块“江南戊戌”银元、一块“唐正”银元卖给白某,并承诺保真,白某通过微信给其转账43266元。

  五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陈某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近年来,随着国内收藏品增值神话不断上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名画、珍稀古玩等藏品的投资。然而,收藏品市场鱼龙混杂,通过网络低价转售等方式进行交易的诈骗案件也在出现,不法分子从广撒网式的诈骗向精准化诈骗转型,针对某一特定群体布下的骗局,使得被害人愈加容易轻信和上当。在此,法官提醒,网上的信息真假难辨,在网购时还需格外留心,对于古玩等贵重物品切勿在网上进行交易,一旦遇到上当受骗的事情,要及时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振华)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fae16ca7672841bc8618ad9b0503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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