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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帅”诈骗5名女子94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随行有司机 出入坐豪车

  

  “高富帅”诈骗5名女子94万余元

  

  男子假装“高富帅”,向多名女士表达爱意,获取信任后,便编造借口骗取受害人钱财。近日,大邑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骗取受害人9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悉,被告人郑某某没有固定职业,虽已有配偶及子女,却对外宣称自己是“黄金单身汉”。每次与不同女性见面时,郑某某都会带着随行司机,开着某法、某迈等豪车,出入高档酒店、餐厅,将自己伪装成温柔体贴、单身多金的“霸道总裁”。在长期的相处中,郑某某先后与何某某、粟某等5名受害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郑某某便开始编造自己生意需要周转、出车祸需赔偿、购买新车需加价提车等多种理由向受害人“借钱”。在3年时间内,5名受害人均向郑某某出借钱财,甚至通过抵押住房贷款、透支信用卡等方式套取资金为郑某某筹钱。

  

  这期间,为稳住受害人,郑某某还承诺为受害人买车、买商铺等,以此作为担保。然而,郑某某在收到受害人借款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并将其微信和电话拉黑,避而不见。

  

  经查,郑某某以“借钱”名义共骗取何某某等5名女性94万余元。

  

  大邑县法院依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被告人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提醒

  

  “婚恋诈骗”类犯罪一般具有典型模式,行骗者首先通过虚构“集团总裁”“官二代”“富二代”等身份获取受害人的信赖,再编造各种急需用钱的理由诈骗受害人财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交友、恋爱时需要格外留心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同时要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一旦涉及钱财交易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婚恋诈骗陷阱。

  

  (刘文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612/2879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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