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赣州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收到一起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后,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进一步进行了调查取证。同时考虑到工伤案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影响以及潜在的一系列纠纷,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积极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调解意愿。得到申请调解的答复后,2024年3月28日下午,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依托南康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邀请南康区法院、南康区检察院联席调解,凝聚府院合力,共同调解该案,经过一下午的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用人单位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揽子纠纷同时得到化解。 南康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于2022年6月30日由南康区法院、南康区检察院、南康区司法局联合发文成立,设立在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该中心是凝聚府院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平台,近两年来,南康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组织16件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调解,成功调解8件。 接下来,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将充分发挥行政化解中心的作用,主动吸纳更多行政争议,积极统筹行政调解资源,让矛盾纠纷更高效的化解在初始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