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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联合11个部门印发方案——为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法律需求,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印发了《辽宁省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有效措施解决民营企业法治难题,鼓励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方案》要求,承担法治建设及法律服务职责的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围绕企业设立、运营、退出等各环节,以多种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优先将产业链供应链重点环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短期困难的企业、被拖欠严重的中小企业、法务合规工作基础薄弱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据介绍,《方案》实施以来,省司法厅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推出企业需求大、项目竞争力强、企业获得感高的法律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场景应用、数据驱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和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为解决民营企业涉法难题,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会、答疑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民企法律法规解读;帮助企业排查问题,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机制,解决内部劳动争议、雇员损害、合同违约等矛盾纠纷;建立民营企业合规评审专家组,帮助相关涉案企业提出合规整改申请,制定和执行合规计划,促进案件依法处理;对企业经营易发多发的股权纠纷、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担保等领域法律问题,以及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企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配有专业法律人员的企业培养高级法律管理人才;围绕企业的法律需求,定向组织区域顶尖法律专家服务团队点对点对接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保障等有效措施和实际行动,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4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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