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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关爱老年人 年均办理2000余件涉老法援案件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一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温情夕阳红”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年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开展专项宣传活动5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我省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等情形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形成纵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依托老龄委、妇联、残联,建立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站194个,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完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服务、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功能,扩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的渠道。为老年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为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省内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倾情关爱“夕阳红”,努力营造“爱老敬老,重老尊老”的浓厚氛围。沈阳市司法局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到社区、养老中心开展讲座、宣传等专项活动;大连市、鞍山市、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基层法援机构到广场、村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周”活动;本溪市溪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溪湖普法”公众号为载体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分别在集市、广场、养老院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4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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