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力度,及早发现并有效化解心理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沈阳市司法局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在全市社矫系统开展未成年和重点社矫对象心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
据悉,沈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通知》,并就心理矫正帮扶范围、内容等环节进行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认真排查有必要进行心理检评及干预的社矫对象和全市未成年社矫对象,按照心理服务机构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心理检评等项目。同时,根据工作需求,与心理服务机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人员心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在心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推进中,受委托心理服务机构主要采取当面谈话、问卷调查方式,对各区、县(市)筛查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并使用量表进行专业心理测评,形成报告,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于检评出存在影响社区矫正工作或影响个人正常工作生活及影响其它社会功能情况的,再进行一对一个案咨询,开展特色化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做到“个别化矫正”,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拆除“心墙”,缓解心理压力,克服负面情绪,矫正错误认知和行为,顺利回归社会。
各区、县(市)社矫机构工作人员表示,心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深入开展有效缓解了基层社矫工作面临的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专业性不强等现存压力,并切实提升了社矫工作者心理咨询、矫正方案制定、矫正小组履职等工作水平。
“善矫者矫人心。”心理矫正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新动能,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和质量双提升。沈阳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心理矫正无形力量,积极探索“矫”行与“正”心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入矫时间短、思想波动大的工作对象,进一步开展深入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提高工作对象心理健康水平,筑牢安全防线,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