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9月20日,沈阳市司法局在大东区召开“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推进现场会。
会上分享了“四所一庭”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果,各“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成员单位就各自单位主要举措和做法交流发言。沈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对全市“四所一庭”联动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提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要抓住关键,突出机制,建立“四所一庭”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研判会议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工作保障,将调解工作前移到最初期、最基层、最前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事发当地、涉事人群,着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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