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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召开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 9月12日,沈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沈阳市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工作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航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铁西区、大东区、浑南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就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标对表中央依法治国办向我省反馈意见,按照整改全覆盖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全面梳理各类问题96个,结合实际,逐项确定整改任务,研究提出可操作、可量化整改措施302项。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指导下,创新开展赛道比拼、律师法官互评、“清风执法”专项行动、“3+1+1”推进模式等工作,形成督察整改工作“沈阳经验”,成为全省标杆,并在全省率先实现100%销号。

  会议强调,下一步要调整工作重心,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美好现实。二要切实突出赛道比拼激发动力,重点推进“法治沈阳建设”赛道考核,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专项行动一体考核、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果转化,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重点问题,强化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沈阳市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推动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法治力量。

  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区、县(市)委法建办主任,区、县(市)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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