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自《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发以来,省司法厅要求省(中)直行政执法机关和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总结2022年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的工作经验,并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开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方面,省司法厅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等7项重点工作。并且,强化工作调度,确保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推进实施。
在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面,省司法厅巩固2022年全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成效,考核对象从25个省直行政执法机关扩大至27个,通过采集分析热线投诉、信访举报、行政诉讼等相关数据,重点考核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行政行为被法院纠正率。组织各市司法局集中启动两批行政执法监督项目,主要有不合格主体清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重点案卷评查、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等,以“小切口”体现大作为,为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方面,省司法厅为解决法律规定过于宽泛、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现实问题,组织省(中)直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同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同步组织开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强制措施的“四张清单”工作,确保宽严相济、类案同罚,推动行政执法精细化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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