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份口头遗嘱,4名亲属不认可,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解决了纠纷,修复了亲情。
曾某的丈夫徐某某于2017年11月因病去世,徐某某弥留之际,在亲友在场情况下留下口头遗嘱,约定其死后,夫妻共有房屋中徐某某所有的部分由妻子曾某继承,4名被告放弃继承。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徐某某想象的那样发展。至今多年,4名被告均不按遗嘱的约定履行义务,不配合曾某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曾某走投无路,经人指点,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涉案房屋属于徐某某部分的份额由曾某继承。此案最重要的证据遗嘱是口头遗嘱,又事隔多年,这让法官十分头疼,于是与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希望调解委员会予以帮助,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楼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认真研究案情后,分别着手联系纠纷的当事人,从亲情着手,耐心释法引导,唤起各位当事人对从前家庭的温暖、和和气气氛围的回忆,通过说服教育工作,以亲情感化了各方当事人,换得了当事人之间的理解。
经过连续3次调解,终于消除了曾某与4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误解,最终达成共识,化解了纠纷。在4名当事人的配合下,曾某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一家人也恢复了往日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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