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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为丹东民企提供“法律保姆”

发布时间:2023-08-14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丹东市司法局制定“十条措施”,发挥律师监管工作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措施主要内容为营造营商良好社会氛围、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服务民企重大项目、强化联系构建机制、引导企业合规管理、培养企业法律明白人、鼓励律师参与涉企信访处理、深入推进“法治体检”、组建和培养涉外法律服务团队以及加大涉企投诉处罚力度。

  据悉,根据“十条措施”,相关部门组织律师利用各种法律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宣传,为全市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活动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针对民营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围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定向法律服务团队,点对点对接重点项目工程,全程参与评估论证、项目洽谈、合同审查、合同执行、项目建设等各个环节,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加强与企业协会和商会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宣讲培训机制。以“企业发展宣讲研讨会”“把脉问诊”、“面对面”提供劳动、商事、仲裁法律法规宣讲服务等形式,解答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急难愁盼法律问题。

  有关部门和组织为有专业法律人员需求的企业,培养高级法律管理人才。选派优秀律师参与涉企信访工作,引导当事方依法解决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丹东市司法局还将严肃律师执业纪律,对企业投诉、举报反映的律师执业问题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营造律师服务企业良好社会风气。

  丹东市司法局将以这“十条措施”为新起点,打好撑企助企强企“组合拳”,为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2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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