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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开通涉企行政复议“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全省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营口市构建“3+3+3”模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受理复议申请60件,审结案件47件,撤改率28%,调解率32%。

  便民服务一体化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容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当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律当面核查并告知复议流程,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对材料欠缺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充。“线下+线上”受案,全面畅通申请渠道。

  文书专递服务,更好服务当事人。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签订行政复议专递合作协议,确保行政复议文书快速、准确、高效送达。

  案件审理规范化

  建立繁简分流审理机制,规范复议案件审理。在全省率先制定《营口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规定》,明确简易案件类型、办理时限和程序。对简易案件实行快审快结,限定30天之内办结。

  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在全省率先成立营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的行政争议一并纳入调解范围。

  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受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专人负责,方便企业与办案人及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缩短涉及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答复期限,一般案件30日内审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0日内审结。

  指导监督精准化

  建立纪检监察协作机制,提升纠错质效。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情况的反馈机制。

  实行审理“合议制”,把好案件“出口关”。合议组成员分别提出各自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后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制定廉政制度,确保依法履职尽责。在全省率先制定《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义务,列明复议工作人员不得存在八类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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