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大连市发布施行了全国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地方标准,至此,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正式确立,形成了对“红头文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做到规范“红头文件”有法有矩,真正让“红头文件”合法守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大连市从制度、案例、标准、清单、文本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链条管理。
为了从源头防止出台违法和明显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大连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法、不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的同时,选取其中典型案例,通过列出基本案情、指明法律依据、剖析案例症结,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
同时,自2022年起,除各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外,大连市还首次集中向社会公布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制定主体涵盖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市政府派出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今年4月,大连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新的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大连生产生活、投资兴业提供政策查询便利,同时接受全社会监督。
此外,自2021年起,大连市司法局会同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制了《大连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并于2022年、2023年进行了更新,在大连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