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近日,在盘锦监狱组织会见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开展的消防应急演练中,辽宁政安消防培训中心范教员讲解道。
活动中,范教员从火灾类型、起火原因、灭火器材、扑灭方法、逃生自救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系统性讲解,并重点纠正了长期以来大家在消防知识方面存在的错误认知。在灭火演练现场,工作人员在教官的指导下分批次进行灭火实际操作;在逃生演练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会见群众有序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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