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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对提供线索的群众,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作为、乱罚款、滥收费;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违反规定或未向社会公布、“断崖式”限速、“隐蔽式”移动测速、减速设施设置不到位、违法告知不及时等。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降格处罚、变通处罚、选择性执法;超期办案;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片面追求考核数,随意性执法或弄虚作假,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行影响交通;不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未按规定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等。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运动式执法,特别是对货车逢车必拦、逢车必罚,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未切实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未称重、未卸载即对货车超载作出处罚,“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通过各种方式“收黑钱”,“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警务辅助人员单独执法等。

  二、线索征集方式、时间

  (一)举报电话:022-58860008

  (二)电子邮箱:tjgazxzz@163.com

  (三)来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专项整治办),邮编:300040

  (四)征集问题线索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天津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xxfb/tztg/202304/t20230414_6206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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