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组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本次旁听庭审是一起关于工商登记的案件,在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行政机关答辩准备充分,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节奏流畅,秩序井然,旁听的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聆听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结束后,参与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亲临庭审现场,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对行政案件庭审程序有了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作为领导干部,将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编辑:张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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