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日前,在一起腾房案件中,北辰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措并举,成功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妥善腾退了近万平方米的厂房,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在这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赵某通过司法拍卖购买了案外人位于北辰区的某处厂房。被执行人郭某系该厂房原有租户,因主张其租赁时间早于赵某通过拍卖获得所有权的时间,且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有权继续占有和使用该厂房,故一直占用厂房拒不腾退。后赵某以返还原物纠纷诉至法院,北辰区法院一审判决郭某将其占用约1万平方米的场地腾空并返还赵某。郭某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如期履行义务,故赵某向北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涉案厂房面积大且物品多,直接强制腾退存在较大难度。加之双方此前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诉讼程序,彼此间积怨颇深、矛盾较大。面对执行僵局,承办人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决定“双管齐下”,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基础、强制执行为保障,继续加强与双方的沟通协调。
法官一方面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执行程序,第一时间向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主动腾退和强制腾退的区别,以及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加大释法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针对腾退范围、物品、时间等内容,逐项制定方案。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郭某答应主动腾房,现涉案厂房已完成腾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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