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营口市为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工作。据上年度统计数据,经法院通知应当出庭的应诉案件,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可以出庭的应诉案件,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以上,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
强化与法院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沟通共享机制。营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营口市司法局)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建立行政应诉台账共享机制,确定专门对接协调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制度。落实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质增效。要求各行政机关按季度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表,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倒逼行政机关从源头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采取出庭提醒方式,做到每一个行政案件都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