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营口市司法局聚焦行政立法重要职能,营造优化公平竞争环境,为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赋能。
科学编制2022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坚持“小切口”、突出“有特色”,在精细化精准化上下功夫。发挥行政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多渠道听取立法建议,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公众号、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立法项目征集。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立法空白,将《营口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列为年度制定项目。服务中心工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以关键点和突出矛盾作为选题突破口,将《营口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管理办法》《营口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法》《营口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列为年度调研项目。
严肃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严肃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营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规定,履行报审程序,规范报审材料。
坚持“三不”原则,即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未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或征集时间不足的,不予审查;未按要求进行法律依据对照的,不予审查;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平竞争自检自查的,不予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2件,提出145条修改意见,涉及经济发展、城市规划、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24个方面。对30件部门征求意见提出8条修改建议。
严格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重点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修改市政府规章1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5件。根据清理结果重新调整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收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0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