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生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民主法制 > 四部门发文剑指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守护老人“钱袋子”

四部门发文剑指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守护老人“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高蕾)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为此,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458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生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