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小松司法所和法庭的工作人员,‘实诚人’调解真厉害,切实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许某某激动的说道。 “感谢政府为我们企业着想,公平公正调解,让我们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廖某某感慨道。 近日,石城县司法局小松司法所联合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追回生猪养殖各项费用200余万元。 据了解,许某某一直从事生猪养殖工作,年初,他与南昌某企业签订代养合同,以企业+养殖户的模式合作养殖生猪1000余头,由于代养数量多,饲料费及养殖成本高,企业建议许某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养户贷150万,用于支付饲料费用,贷款到期后,由企业负责偿还。后来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无法按时还贷,导致贷款逾期近五个月,致使许某某征信受到严重影响,且生猪已到出栏时间,近50余万元的贷款逾期罚息、代养费、运输费、管理费等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再拖延下去,许某某将血本无归。许某某报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小松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在交谈中,许某某表示,要是拿不回血汗钱,将会去省、市信访部门反应此事。 考虑到这起纠纷涉及金额较大,调解应尽快推进,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司法所立即与小松法庭进行联系,建议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通过联合调解化解此次纠纷。由于该企业在南昌,双方调解的时间、地点不好确定,司法所和法庭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调查了解,经过多次沟通,企业方委托业务经理廖某某前往小松与许某某见面。 在调解过程中,养殖户许某某对企业业务经理满腹怨言,称其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结算费用,并导致其贷款逾期,要求企业免除运输、管理等费用,并对其征信受损和超天数养殖给予补偿。而企业委托代理人也据理力争,认为养殖户坐地起价,不按合同约定金额结算,企业不会妥协,双方情绪激动,坚决不让步,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但调解员并未气馁,当晚,主动打电话与两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建议双方还是要心平气和的谈一谈。第二天下午,双方又来到调解室,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养殖户过激的情绪,帮助他核算比对代养的市场行情和代养费用结算单,分析贷款继续逾期给他带来的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向企业委托代理人释法明理,普及《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指明企业违约和走上诉讼程序后的利害关系,劝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养殖户的难处和困境。经过长时间的“拉锯式”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养殖户许某某同意按约定金额结算代养费,不向企业索要其他补偿,企业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并于15日内将所有生猪出栏,一次性结算清所有费用。 此次纠纷圆满化解,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又给企业半个月的时间将生猪出栏上市,缓解了资金压力。为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小松司法所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有力地维护和保障辖区内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