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以来,在省司法厅牵头组织下,省生态环境厅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践行“谁执法谁普法”一体化责任制,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深入企业一线,以“执法+普法+服务”模式,针对企业在日常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现场互动,针对发展瓶颈、政策疑惑等方面问题耐心解答,指导企业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转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帮扶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扩大生态环境执法积极效应。
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与“谁执法谁公示”,在执法中明确告知法律依据和申请权利等信息,让“阳光执法”助推全民守法。严格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检查结果的公开公示。今年10月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全过程公开公示机制,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横向联合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重点打击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在线设备运维等多个领域数据造假现象,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领域共查办涉危废案件119起,罚款483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86起,已立案79起;自动监测领域共查办违法案件29起,罚款89万元,对11起案件进行了移送,其中10件已立案,行政拘留4人。结合执法大练兵工作,计划开展4轮次非现场执法暨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实战比武活动,首轮实战比武4支队伍(沈阳、大连、营口、盘锦)以战代训,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精准执法行动,依法查办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典型案件11起,其中移送4件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省内监测数据造假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环境保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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