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入矫时20岁,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管、不反思,对相关规定视若无睹,甚至严重到险些脱管的程度。”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对他采用心理测评,评估结果为阴性。随即根据他的情况制定了个案工作计划,安排个案工作小组做具体执行。”
据悉,个案工作小组通过与王某家属的家庭访谈及与其本人的初始访谈,初步建立信任关系,确定了每两周一次的心理矫治工作频率。目前已进行了十余次。从状态来看,个案工作已初见成效。“我把心理咨询师教的自我情绪管理的小方法运用在了工作与生活中,我觉得效果挺好的。已有一段时间,我没有与人发生争执。”王某表示。
王某的案例只是沈河区司法局依托社会心理服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从去年7月开始,沈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邀请专业心理评估团队,依托安联社工中心,为沈河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区心理服务。“鉴于我区未成年矫正对象人数较多,我们借助安联社工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针对这一重点人群,分别开展家庭访谈、个体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多方面个案服务。”社区矫正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线下社区矫正对象团体测评23次,为200余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显现的效果看,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心理介入服务不仅能起到正向加强监管的作用,更能够充分调动其个人潜能及家庭、社会资源,使其认识到自己有责任也有能力处理工作、生活、情感上的大事小情,未成年矫正对象对司法所也更加信任,对其重新融入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