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印发《2022年辽宁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时间为12月4日至10日。重点宣传内容包括: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年的深远历史意义。
据悉,“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我省将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我省将公布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二批“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组织全省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行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全省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辽宁普法”公众号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并在网络开展“我在辽宁学宪法”和“辽宁好网民守法好公民”宣传活动,组织全省参与话题互动。
《方案》要求,“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宪法宣传理念,走好宪法宣传的群众路线,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进村入户到人”。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