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德安县司法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减证便民”。 落实方案举措,强化协调配合。印发《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3号),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单位间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共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德安落地落实。 据实公布清单,强化便民利企。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各单位对照《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不含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结合《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 年本)》(赣府发〔2020〕20号)明确的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行使层级和范围,认领本地、本部门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做好督查落实,强化后续保障。为加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力度,更好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季度、年度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掌握本县已办理的行政事项种类、告知承诺数量等具体数据,研判分析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成效与不足。开展实施情况的随机抽检工作,通过随机电话回访部分申请人、随机调阅案卷台账等方式,核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数量少、比例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2022年上半年德安县累计以告知承诺制形式办理行政事项1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152项。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