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目标,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为责任,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德安县司法局狠抓“五个落实”,推进社区矫正入矫流程办理规范化、高效化。 一抓接收程序落实,把好“入关口”。德安县司法局积极与各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做好衔接,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积极与社区矫正人员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明确交付执行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国家机关的职责,保证报到期内监管活动的合法性;提醒其遵纪守法、按期报到等注意事项以及违反限期报道规定的法律责任,责令其限期报道,并要求其在报到前每日电话报告所在位置、思想状况以及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做入矫登记时人档齐全,做好社区矫正交付执行衔接工作。 二抓电子、文书档案规范化落实,打好“保卫战”,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综合业务平台社区矫正人员的电子信息录入;并印制社区矫正人员保证书、基本情况登记表、矫正个案书、入矫谈话书等执法文书和工作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档一袋”,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动态材料、工作成效等及时归档。充分利用档案的作用,确保做到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知生活动态、知思想状况、知矫正重点”的“三知”目标。 三抓入矫宣告制度落实,做好“引导员”。工作人员及矫正小组成员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举行入矫宣告仪式。通过向矫正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保证人等宣告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接受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内容,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享有的基本权利、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担保人)协助司法所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管义务,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庄重威严和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强化身份意识。 四抓入矫谈话制度落实,下好“先手棋”。入矫程序办理时的第一次谈话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入矫后的管理效果,德安县司法局十分注重首次入矫谈话制度,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所有矫正人员实行报到必谈,注重谈话形式,更加注重谈话内容,加强以案说法,以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教育社区矫正人员,使他们感同身受,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 五抓电子定位监管落实,用好“双保险”。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使用集跟踪定位、轨迹查询、报警提示为一体的GPS手机定位系统,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明确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要求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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