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与西青区中北镇司法所协同联动,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最大程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滨海新区法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正在进行社区矫正。执行立案后,法院集约查控团队立刻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核查,查询结果反馈,其名下有一辆黑色轿车。为避免其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封机动车底档,并立刻约谈刘某,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将车辆交由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刘某在电话中表示一定会配合工作,并约定车辆交付时间,但此后,刘某拒绝接听电话、回复短信,到了约定时间也一直未交付车辆。
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刘某在西青区的住所,家中无人应声。执行干警转换思路,前往中北镇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立刻联系刘某,向其陈明利弊,要求其积极配合,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执行干警终于再次与刘某取得联系。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刘某表示愿意主动将车辆交付法院执行。
随后,办案团队在向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终于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有效促进该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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